规则一: 推荐人至少已经添加了一个积分账户,否则推荐无效。
规则二: 朋友注册时必须使用收到推荐邮件的邮箱,否则推荐无效。
规则三: 朋友必须“添加新账户”,并完成一次积分兑换成乐点,兑换乐点必须一次>=1000乐点,才算推荐成功。
规则四: 添加的新账户必须是从未在积分通添加过的积分账户,如果曾经添加过,经过账户删除再次添加,则推荐无效。
规则五: 朋友一旦完成有效的积分兑换乐点,您的账户将自动添加赠送的乐点。
规则六: 被推荐人兑换招行积分时,其积分必须是一个全新的身份证号下的信用卡积分(即此身份证号下的积分从未在积分通兑换过),否则推荐无效。
规则七: 支付宝积分、盛大积分、招商基金、当当网均不参加推荐朋友。
以上规则的解释权归积分通所有。